福星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9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130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中,有 3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
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放弃份额调增到其他 2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8
人调整为 56 人,授予数量仍为 2,2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 2017 年 12 月 8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以
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向激励对象共
计 5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2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核查,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