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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星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9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130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中,有 3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

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放弃份额调增到其他 2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8

人调整为 56 人,授予数量仍为 2,2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 2017 年 12 月 8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以

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向激励对象共

计 5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2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核查,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