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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星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6-21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37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于近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共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

合同”)及《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上述合同约定,福星新材料向

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 15,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要求福星新材料向本公司

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

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 300 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

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15 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上述

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 150,000

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35,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债务人):福星新材料
    成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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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守华
    主营业务: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销售、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
的除外);高新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2019 年 3 月 31 日/2019 年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40,048,255.08            2,545,821,388.60
     负债总额                1,684,048,200.66            1,223,931,229.85
    资产负债率                          55.40%                      48.08%

      净资产                 1,356,000,054.42            1,321,890,158.75

     或有事项                                0                            0
     营业收入                1,438,379,921.77              316,609,389.05
     利润总额                -222,084,220.53               -34,109,895.67
      净利润                 -222,084,220.53               -34,109,895.67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福星新材料向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条件为:

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 15,000 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 15,000 万元,以及

相应的利息、复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福星新材料的稳健发展。福星新

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福星新材料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

                                    2
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而承担担保责任

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442,746.71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78,716.88 万元,其中:公司为子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442,746.71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32.03%)、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78,716.88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9.57%)。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贷款的偿付,

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

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逾期担保为 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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