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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星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03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39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

事项,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东或

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

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持有 70%权益子公司余姚福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福

乾置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孝感分行汉川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上述三家银

行机构以下合称“农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

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余姚福乾置业向农行申请人民币

24,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年,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余姚福乾置业以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公司按其持股比例 70%提供最



                                    1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要求余姚福乾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

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3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

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上述担保事

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余姚福乾置业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50,000

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使用额度16,8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33,2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债务人)余姚福乾置业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6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为胜

    注册资本:1 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

公司持有权益 70%的子公司宁波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2019 年 3 月 31 日/2019 年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6,213,478.52             1,443,706,257.82
     负债总额                 1,144,141,234.41             1,243,846,530.29
    资产负债率                            92.55%                      86.16%

      净资产                      92,072,244.11              199,859,727.53

                                      2
       或有事项                            0                          0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0,250,286.16              -2,212,516.58
        净利润                 -7,927,755.89             -2,212,516.58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余姚福乾置业拟向农行申请人民币 24,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年,年利率为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担保条件为:余姚福乾置业以其拥有

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公司按其持股比例 70%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

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属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

促进项目快速开发。余姚福乾置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土地开发项目计

容建筑面积约 8.67 万平方米,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地理位置优越,未来

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已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正常,不存

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14,546.71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64,226.70 万元,其中:公司为

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14,546.71 万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38.60%)、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64,226.70 万元



                                     3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7.39%)。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

付,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

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逾期担保为 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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