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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汽夏利: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7-1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转让天津一汽华利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授权总经理办理产权交
易挂牌、交易合同确定及签订等事宜的议案
    为落实国资委有关政策精神,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清理亏损法人户,公司拟
以不低于 0 元的价格转让天津一汽华利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
合理性的意见
    公司聘任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此次股权转让提供评估服务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良好独立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中的评估假设合理,评估结论的合理。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骏民                     林东模




                 姚春德                     何 青




                                             2018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