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关于下属公司与客户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9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客户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2. 本次债务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债务重组能否通过重庆钢铁债权人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法院最终裁定
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债务重组概述
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是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钢铁”)的债权人。截至债权申报日,中钢设备对重庆钢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55 亿元,已计提减值 2.79 亿元。经与重庆钢铁重整管理人协商,追加利息等
约 6.24 亿元,中钢设备已申报确认债权合计 15.79 亿元。
2. 重庆钢铁经法院裁定已进入重整程序。2017 年 11 月 17 日,重庆钢铁召
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草案)》”)。
3.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将以现金加重庆钢铁 A 股股票的方
式进行清偿,具体是:
(1)每家债权人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由重庆钢铁以现
金方式清偿完毕。
(2)每家债权人超过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每 100 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
15.990483 股重庆钢铁 A 股股票,股票的抵债价格按 3.68 元/股计算,该部分普
通债权的清偿比例约为 58.844978%。
按照上述方案清偿后未获清偿的债权部分,重庆钢铁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4. 按照上述方案计算,中钢设备债权清偿情况预计是:现金 50 万元,重庆
钢铁 A 股股票 2.53 亿股。
5.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之<债权受偿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不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大卫
注册资本 443,602.25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
成立日期 1997 年 8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202852965T
生产、加工、销售板材、型材、线材、棒材、钢坯、薄板
带;生产、销售焦炭及煤化工制品(不含除芳香烃中加工用
经营范围
粗苯、溶剂用粗苯限生产外的危险化学品,须按许可证核
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
控股股东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钢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重庆钢铁总资产为 366.90 亿元,净资产为-10.68
亿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81.83 亿元,净利润为-8.82 亿元(数据来
自重庆钢铁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庆钢铁在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比例
约为 16.64%。但法院指定的重庆钢铁重整管理人认为,因资产被迫进行快速变
现价值会大打折扣、对外债权账龄较长回收难度大、职工补偿安置费用高等因素
都会导致可用于普通债权清偿的财产价值进一步降低。加之司法实践中破产清算
程序耗时极为漫长,可能会带来超过预期的费用,故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实
际受偿率可能较预计的更低。为最大限度地提升债权人的受偿水平,保护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钢铁的实际情况,本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做了
调整,使清偿比例有所提高。
公司董事会认为,如果按照重庆钢铁《重整计划(草案)》实施本次债务重
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如本次债务重组可按计划顺利实施,受偿
股票对公司的具体影响还须结合受偿具体时点及受偿时点股票的公允价值方能
准确判断,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重庆钢铁上述重整计划能否通过债权人会议批准并经法院最终裁定实施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独董意见
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