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重大经营合同进展公告2018-06-27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8-4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署的《后续合作框架协议》及各分项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已生效。
2. 项目工期较长,合同执行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及执行情况
我公司下属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与安徽首矿大昌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矿大昌”)签订了 10 项承包建设合同,承建霍邱
300 万吨/年钢铁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52.66 亿元,各子项目自 2012 年 9
月起陆续开工建设。2014 年 8 月,因行业和其他一些原因,霍邱 300 万吨/年钢
铁项目的各子项目陆续进入缓建状态。
2017 年 12 月,中钢设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首矿大昌诉至法院,并提出
诉讼保全申请,已冻结、查封首矿大昌部分银行存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权。
二、本次《后续合作框架协议》及各分项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中钢设备与首矿大昌就霍邱 300 万吨/年钢铁项目后续合作事宜进行
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后续合作框架协议》和 4 项分项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合作基本原则
1. 焦化、干熄焦、轧钢、炼铁等 4 个子项目合同继续履行,原合同价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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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不变(合同金额合计约 30.02 亿元)。双方已就各项目分别签订补充协议,对
复工相关工作、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支付、付款担保、工期等予以明确约定。
2. 综合管网、燃气设施、煤气及余热发电等 3 个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合
计约 16.86 亿元)不再执行,双方按照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进行结算。
3. 空分工程(合同金额约 3.60 亿元)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 原料厂工程、炼钢套筒窑工程等 2 个子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 2.19
亿元)未开始实际履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工程复工的付款安排及担保
《后续合作框架协议》及各分项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首矿大昌支付工程款至各分项工程合同总金额的 30%,并支付前期垫付资金
的利息。前述项目复工标志成就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首矿大昌支付工程款至
各分项工程合同总金额的 50%。在各分项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确定的进度款付款期
内,首矿大昌按月平均支付工程款至该合同总金额 85%。剩余款项,由首矿大昌
自约定的进度款付款期结束之日的次月起连续 18 个月内按月平均支付。如首矿
大昌付款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应付未付金额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金鼎重工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中储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首矿大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首矿大昌以各分项工程补充协议项下工程及主要设备提供抵
押担保。
(三)工期
焦化项目投产日为 2019 年 4 月 28 日;干熄焦项目投产日为 2019 年 6 月 15
日;轧钢项目投产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炼铁项目 1 号高炉投产日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2 号高炉投产日为 2019 年 7 月 15 日。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该项目的复工实施进度,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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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项目工期较长,合同执行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后续合作框架协议》和各分项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前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当事人
形成依赖。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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