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9-08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房屋
租赁协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提交我们审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该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有效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
发生,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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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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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会 朱玉杰 徐金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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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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