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发表 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该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以下无正文) 1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田 会 朱玉杰 徐金梧 _______________ 季爱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