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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国际: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9-4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中钢设

备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

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我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2 亿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汉口银

行申请新增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2 亿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1
    注册资本:24.5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钢集团             100%

                                 99%
                            中钢股份           1%         中钢资产
             18.77%

                                 32.33%
                                                3.50%
                            中钢国际

                                 100%

                            中钢设备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4.68 亿元                  156.40 亿元
负债总额                                    116.30 亿元                  116.27 亿元
净资产                                       38.38 亿元                   40.13 亿元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67 亿元                   23.24 亿元
利润总额                                      6.09 亿元                    2.27 亿元
净利润                                        4.10 亿元                    1.69 亿元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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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中钢设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

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

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30.95 亿元

(含本次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8.27%。我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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