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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生化: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

    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
    1、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7年
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2、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
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3、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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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化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
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
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5、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中粮
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
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7、公司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公司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9、公司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
序科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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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严格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管理和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仔细地检查,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正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
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
构完整,内部审计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
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
规范,不存在内幕交易,也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6、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业务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没有出现不公平和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
    7、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等交易事项进
行重点关注与核查,充分关注评估的公允性、交易对价的合理性以及程序的合规
性。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经营发
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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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范围,及时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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