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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 关 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7-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中
关村”)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中关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 号文核准,中关村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280,04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 9.07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709,999,980.9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88,279.8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911,701.13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 0100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依据中关村《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万元:

 序号                         用途                            金额

  1      偿还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借款本金                       19,000.00

         偿还中关村建设非经营性占款(专项用于其偿还银行贷
  2                                                         14,000.00
         款并解除担保)

  3      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             2,100.89
  4      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       4,950.00

  5      收购子公司山东华素少数股东权益                     1,500.00

  6      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             9,422.04

  7      华素制药品牌建设                                  18,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2,027.07

                            合计                           71,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中关村承诺:

       1、上述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或其他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用途;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将及时、按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到专户,并采取一切所需措施,保证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度超过目前预期,
或因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将及时、足额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
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的实施,公司医药板块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增大,
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 244.09 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和批准程
序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性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