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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 关 村:独立董事意见2019-01-10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共   1 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议题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之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过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 雷世文、屠鹏飞、李万军



                                                   二 O 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