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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菱: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1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重新预计 2017 年公司与华
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安赛乐米塔尔增资汽车板公司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重新预计 2017 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通过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已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在重组实施过程中已完成工商变更的资产将恢复至原股东名
下,公司仍将以钢铁为主业,且公司与华菱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重要保证。因此,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如获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关于安赛乐米塔尔增资汽车板公司的议案》
    安赛乐米塔尔拟单方面增资汽车板公司,将公司和安赛乐米塔尔对汽车板公
司的持股比例由 51%:49%调整为 50%:50%;在增资完成后,汽车板公司拟缩
股减资至合理水平,同比例减少公司和安赛乐米塔尔的认缴出资额。上述交易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安赛乐米塔尔加大对汽车板公司的资源投入,有利
于汽车板给公司充分利用安赛乐米塔尔在汽车板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快速提
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占有率。交易完成后,公司汽车板公司的控制力并
未受到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同时本次增资的定价由公司和安赛
乐米塔尔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汽车板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石洪卫、管炳春、张建平、谢岭
                                                         2017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