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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菱: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8-1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以下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重新预计 2017 年公司与华菱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在重组实施过程中已完成工商变更的资产将恢
复至原股东名下,公司仍将以钢铁为主业。因此,公司重新预计 2017 年与华菱集团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股东华菱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相
互之间已形成稳定的上下游及前后工序关系,2017 年公司与华菱集团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保证。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华菱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与华菱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通过协同效应,加速资金周转,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关于安赛乐米塔尔增资汽车板公司的议案
    安赛乐米塔尔单方面增资汽车板公司后,公司与安赛乐米塔尔在汽车板公司享
有相同的持股比例;同时,汽车板公司拟缩股减资至合理水平,同比例减少公司和
安赛乐米塔尔的认缴出资额。该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安赛乐米塔尔
加大对汽车板公司的资源投入,有利于汽车板给公司充分利用安赛乐米塔尔在汽车
板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快速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及市场占有率。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对汽车板公司的控制力并未受到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增资的定价由公司和安赛乐米塔尔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汽车板公司经评估
的净资产值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汽车板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方法适用,评估结论合理,定价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
    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3、2017 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 2017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状况,报告的结论客观、公正。




                                   独立董事:石洪卫、管炳春、张建平、谢岭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