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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菱: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11-2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华菱集团避免与上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相关安排的议案
    公司与阳钢虽然同从事钢铁制造,生产的少量建筑用线棒材重叠,但阳钢的建
筑用材主要在广东区域销售,公司的建筑用材主要在湖南区域销售,湖南与广东地
理距离较远,不会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并且华菱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就避免与上
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做出了妥善安排。因此,上述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转让华菱钢铁(新加坡)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华菱新加坡股权,有利于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定价按华菱新加坡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作为定
价依据。华菱新加坡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方法适用,评估结论合理。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石洪卫、管炳春、张建平、谢岭

                                                          2017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