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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0 日
15:00 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崔建友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660,961,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783%。
    (2)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659,900,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25%;通过网络投

                                        1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1,060,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5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
《关于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
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338,350,446          0.00      0.00
网络投票股数(股)                595,195     465,700         0.00
           合    计            338,945,641    465,700         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628      0.1372       0.0000
的比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60,193,521    465,700         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99.2323      0.7677       0.0000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持有本公司
24.2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副董事长李炜先生为神火集团
法定代表人。神火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项议案中,神火
集团所持 240,097,571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所持 81,452,666 股,合计所持 321,550,237 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杨学林
    3、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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