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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20-01-08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0 临-00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关于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面向合
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的“冀中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2 年,债券简称为“19
冀中 E1”,债券代码为“117136”。
    根据有关规定和《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券
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的前一交易日止。
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初始换股价格为人民币 5.80 元/股。换股期间,冀中
能源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冀中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 1,571,567,309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44.48%,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71.59%的股
份。进入换股期后,假设本期可交换债券未来全部交换为股票,冀中能源集团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冀中能源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期可交换债券全部换股不会影响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会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冀中能源集团因债券持有人换股
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将密切关注冀中能源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