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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06-06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8-02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融资租赁”)
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等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及《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将在最高债权额内为全资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与华夏银行
形成的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8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所保证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自 2018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止。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为紫光融资租赁自该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紫光融资租赁的担保余额为美元1亿元和人民币1
亿元(合计为人民币74,640.2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紫光融资租赁的担保余额
为美元1亿元和人民币2.28亿元(合计为人民币87,440.2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尚余
12,559.80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 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
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
围,但不计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融资租赁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
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为其担保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
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52,525.80 万元(含上述担保;
上述担保余额包括 12,700 万美元的对外担保),占公司 2017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4.0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2,700 万美元(约为人民币 17,085.6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末审计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