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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生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承诺函2017-07-08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7-90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承诺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收到控股股

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承诺函》,以下为函件内容:

    2015 年 5 月 28 日,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向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2 号)文核准:同意武

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向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阳光凯迪”)等 1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有的生物质发电、水电、风电以及林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至本声明函出具日:

    1.本人、本人关联企业(指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

为本人控制的企业,下同)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不存在拥有生

物质电厂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情况;

    2.本人、本人关联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不存在拥有

因权利受限等原因未注入上市公司的生物质电厂的情况;
    3.本人、本人关联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不存其他已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仍未完成全部交割手续的生物质电厂的情况。

    本人将督促并积极配合阳光凯迪严格遵守及履行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时出具的相关承诺,并承担因违反该等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及承诺!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