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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迪生态: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8-05-15  

						   关于召开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2011年9月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00号),于2011年11月21
日公开发行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11凯迪债”),发行规模11.8亿元,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8.50%。阳光
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担保人”或“阳光凯迪”)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6年11月18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金额2,000
元,债券剩余金额为1,179,998,000元。本期债券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11凯迪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
关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民族证券提议召开“武汉凯迪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为
保障广大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的权利,争取更多债券持有人参会以尽
可能形成有效决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召开形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

    3、会议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含)至2018年5月30日17:00
(含)。
    4、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盖章或签字后的表
决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5月22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含)至2018年5月28日
17:00(含)之间(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
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二、参与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一)截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1凯迪债”债券持有人
均可参与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二)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
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除非《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
定,无论是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均无表决权,且其持有的本期未偿
还债券不计入参与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债券发行人;
      2、债券担保人;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4、债券受托管理人;
      5、上述1至3项的重要关联方。


    三、会议议题
                               2

    1、审议《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议通知
的议案》(附件一);
    2、审议《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附件二);
    3、审议《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目
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
单的议案》(附件三);
    4、审议《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承担的
议案》(附件四)。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含)至2018年5月28日
17:00(含)。
    (二)登记办法
    债券持有人本人参与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
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
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
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参与会议的,代理
人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条所述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
                              3

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将以上文件盖章(法
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或签字(自然人适用)的扫描版文件发送至债券
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mzcx@chinans.com.cn。
    (三)登记方式:
    拟参与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材料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登记。
    (四)联系方式
      本次会议召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1层
      邮编:100101
      会务负责人:民族证券11凯迪债专项工作组
      电话:010-56437167、010-56437042
      指定邮箱:mzcx@chinans.com.cn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每一张本期未偿还“11凯迪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有一票表决权。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
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除非《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
有规定,无论是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均无表决权,且其持有的本期
未偿还债券不计入参与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债券发行人;
                               4

    2、债券担保人;
    3、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4、债券受托管理人;
    5、上述1至3项的重要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的范围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
关规定确定。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
(包括代理人)应在2018年5月29日9:00至2018年5月30日17:00(含)
之间通过邮件将盖章(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或签字(自然人适用)
后的表决票扫描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
(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定邮箱:mzcx@chinans.com.cn
    (三)债券持有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
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
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对应得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
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以最后一次送达的
有效表决票意见为准。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本期
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表决,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

                              5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会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会议费用承担方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费、公告费、见证律师费(若有)由发行
人承担。
    特此公告。




                             6

附件:
一、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议案;
二、   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目前的经
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单的议
案;
四、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议案;
五、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六、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七、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
八、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7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

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8

附件一: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
                    发出会议通知的议案
各位“11凯迪债”的债券持有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于2011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
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凯迪
债”)。发行人制订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召集”条款中约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不得晚于会
议召开日期之前15日”。
    鉴于发行人2018年度债券偿付压力较大,“11凯迪债”将于2018年
11月21日兑付,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及担保人目前经营情况均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为便于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提
请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0日即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就授权
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特此申请各位“11凯
迪债”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关于应当在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5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并对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予以认可。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9

附件二:
   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11 凯迪债”的债券持有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开

发行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凯迪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11 凯迪债”的受托管理人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鉴于发行人 2018 年度债券偿付压力较大,“11 凯迪债”即将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兑付,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及担保人目前经营情

况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为便于及时督促发行人、担保人落实相应偿

债保障措施,保障以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有效性,受托管理人提

议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条第(四)款原规定为: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15

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

                                  10

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

人债权登记日。”

    现变更为: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10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开时间的,召集人应当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

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条第(四)款原规定为:

    “(四)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但不享有表决权。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

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

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

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



                              11

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

行表决或作出决议。”

    现变更为:

    “(四)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但不享有表决权。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开之前 7 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召

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

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

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内容要求的

提案不得进行表决或作出决议。”

    特别说明:本议案如获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尚需发行人书

面同意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12

附件三: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 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目前的
   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披露,并提供详细
                        文件清单的议案
各位“11 凯迪债”的债券持有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开

发行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凯迪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或“阳光凯迪”)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发行人及担保人目前经营情况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期债券

按期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现

特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同意以下安排:

      一、要求发行人于本会议决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披露下列内

容:

      1、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2、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要求发行人于本会议决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下列文

件清单:

      1、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财产清单;

      2、发行人及担保人所有资产负债明细表;

                                  13

    3、发行人及担保人的抵质押、查封、受限资产(包括解除受限

时间)明细表;

    4、发行人及担保人目前可供抵质押的资产明细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14

附件四: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议案

各位“11 凯迪债”的债券持有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凯迪生态”)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开

发行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凯迪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或“阳光凯迪”)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因发行人及担保人出现 2017 年度业绩预计亏损,且 2018 年发行

人到期或面临回售的债券金额合计为 32.37 亿元,债务偿付压力较大。

同时,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将发行人

AA 的主体信用等级和“16 凯迪 01”、“16 凯迪 02”、“16 凯迪 03”AA

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2018 年 5 月 7 日,发行人

发布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

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

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1 凯迪 MTN1”)应于 2018 年 5 月 5 日(法

定节假日顺延到 5 月 7 日)兑付本息。截至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

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1 凯迪 MTN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

     为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现特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同意以

下事项:
                                  15

    1、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清偿事宜谈判;

    2、2018 年 5 月 11 日,受托管理人已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中

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敦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11 凯迪债”追加担保及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的函》发送至发行人电子

邮箱,要求发行人在收悉该函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函,告知追加担保、

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的具体安排或计划。如发行人未按时回复,授权受

托管理人采取如下措施:宣布“11 凯迪债”加速到期,要求发行人、担

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代表债券持有人委托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进行

债权追索;依法申请法定机关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起或参

与发行人的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聘请及委托律师、

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处理上述事务等措施。

    3、受托管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因履行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或者因保护债券持有人全体利益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的费用、提起诉讼或仲裁而支出的

费用,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

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应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并先行垫付,

受托管理人无垫付义务,且因为债券持有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上述

费用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不能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风险与责任由债

券持有人承担。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并先行垫付的费用,以及因

情况紧急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经公司审批后垫付的费

用(如有),受托管理人有权从追偿的债权金额中优化扣划后支付给

相关垫付方。

                              16

   需要说明的是,全体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的授权,不影响部

分债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行动。如果受托管理人与以自身名

义采取行动的部分债券持有人在同一事项上意见不同,该部分债券持

有人将代表其自身意见,受托管理人在该事项上代表的债券持有人持

有本期债券的数量应扣除该部分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数量。受

托管理人在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代理行为,受托管理人代表的债券持有

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17

     附件五: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债券持有人名称:
序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
1
        议通知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
2
        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
3       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
        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单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
4
        承担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公章:


          持有债券张数:                            证券账户: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
     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扫描件/复印件有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决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
     者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记为“弃权”。




                                            18
     
     附件六: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债券持有人名称:
序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
1
        议通知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
2
        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
3       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
        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单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
4
        承担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                         证券账户: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
     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扫描件/复印件有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决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
     者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记为“弃权”。




                                            19
     
     附件七: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参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下:
序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
1
    议通知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
2
    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
3 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
    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单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
4
    承担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馈”“弃权”任一项相应栏内画”√”
      2、如委托人未作出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
     
     附件八: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序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
1
    议通知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
2
    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
3 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
    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单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及相关费用
4
    承担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馈”“弃权”任一项相应栏内画”√”
      2、如委托人未作出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