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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9-01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三)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张家启先生、姚永鑫先生、陈西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家启先生、姚
永鑫先生、陈西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年产 2 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粘胶纤维的生产资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档
次,扩大粘胶纤维的生产规模,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
事会决定实施 “年产 2 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年产 2 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国家新乡
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总投资为 59,99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4,818 万元、建设期财
务费用 1,45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730 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
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于 2019 年 5 月底开工建设,2020
年 9 月底全部建成投产,计划建设周期 16 个月。
    一期工程项目产品方案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年产量 1 万吨。项目核心技术及装备
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粘胶制造工艺和酸浴工艺技术,其中粘胶制造中采用的新型黄化技
术,属粘胶长丝行业首次使用,节能效果显著。主机设备拟采用 TF2017-120 型连续纺
丝机,该型号纺丝机具有纺丝速度高(达 160 米/分钟),可纺细旦丝(最低纺 50D)等
优点,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并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纺丝机,属目前国内
外先进成熟的纺丝设备。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37,300 万元,新增销售利润 9,006 万元。项目建
成后,公司纤维素长丝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张家启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设备动力处副处长,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设备动力处处长。持有本公司股份18,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永鑫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新区生产管理处处长,现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处处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西安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职工监事、生产技术处处
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新区生产管理处处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