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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建峰: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           公告编号:2017-108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7 日 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6 日 15:00—2017 年 12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 1 号 8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袁泉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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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2017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91,932,42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18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80,496,2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37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
表股份 411,436,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8074%。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65,461,2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57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4 人,代表股份 165,461,2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5743%。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5,938,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963,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2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重庆渤溢新
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
回避表决。

    (二)《关于确认重庆医药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436,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461,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重庆渤溢新
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9,153,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349%;
反对 72,778,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92,68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148%;反对 72,778,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985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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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91,932,42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461,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胥志
维、张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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