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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1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7-2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1)按照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公积金;

    (2)按照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3)按 2016 年末总股本 671,080,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30 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为 15,434.86 万元,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按照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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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照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3、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71,080,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2.07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现金 2.3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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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

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5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2        08*****686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0日至登记日:

2016 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

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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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咨询联系人:张 欣、于佳溢

咨询电话:(0531)58067586、58067086

传真电话:(0531)58067003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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