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8-3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
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
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累计和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
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且不存在通过对外担
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1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
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建设公司”)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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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公司”)签署了
《仓储服务合作协议》及《房屋承租协议》,用于旧产品件的仓
储及零配件的日常销售管理等服务。
该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相关协议即将到期,且公司配件销售业务、资产等已转
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地球村公司”),因此,公司与济南建设公司及动
力公司分别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地球村公司与动力公司签
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
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核有关
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
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
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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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司本次董事会《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做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
货物互供、综合服务、辅助生产服务、房屋租赁、技术服务、商
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职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
易。为规范该等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各方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以
协议方式对交易事项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
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潘爱玲 周书民 马增荣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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