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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8-3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2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规范

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以及金融工具列

报,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对于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

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

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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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 2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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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适当分类

    并重新合理确定其计量方法。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使得公司需调

    整 2018 年期初股东权益,即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 2,678.24 万

    元,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2,193.57 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109.25 万元。

         2、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根据新

    收入准则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7 年度的比较

    财务报表未重列。具体如下:
                                                                影响金额(元)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商品相           预收款项         -1,481,131,402.52
  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1,481,131,402.52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涉及相关报表项目的汇总或分列列

    报,对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结果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追溯调整相关项目

    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执行新报表格式的影响

    追溯调整如下:
                          表 1:对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影响金额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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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告

                 应收票据                 -10,522,215,162.02           -8,865,388,242.51
将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合并计入应收 应收账款                    -3,089,382,686.58         -3,885,144,370.91
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611,597,848.60          +12,750,532,613.42

                   应收利息                        -566,288.87             -1,513,077.74
将应收利息、应收股
利和其他应收款合 应收股利                                      -                       -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566,288.87             +1,513,077.74

                 应付账款                    -6,149,821,072.30         -3,990,707,285.38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合并计入应付 应付票据                    -3,897,608,424.00         -2,846,219,265.00
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047,429,496.30           +6,836,926,550.38

                   应付利息                      -7,235,486.00             -6,638,986.00
将应付利息、应付股
利和其他应付款合 应付股利                                      -                       -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7,235,486.00             +6,638,986.00


                            表 2:对于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影响金额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17 年 1-6 月
        将原计入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153,078,482.29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
        独列示为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153,078,482.29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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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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