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19-0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晓东 董事 工作原因 于瑞群 邹忠厚 董事 工作原因 宋进金 马增荣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周书民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710808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重汽 股票代码 00095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峰 张欣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南首 传真 0531-58067003 0531-58067003 电话 0531-58067588 0531-58067586 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电子信箱 zhangfeng@sinotruk.com zx000951@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主要从事重型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及销售业 务。报告期内,受车辆合规性要求趋严,车辆新购增多,大型基建项目陆续开工,国内消费升级,物流业蓬勃发展等多重因 素影响,国内重卡市场继续保持小幅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总量保持在高位运行。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行业实现重 卡销售约114.79万辆,同比增长2.78%,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行业高位增长的机遇,坚持以市场和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宗旨,坚持把质量提升作为第 一要务,沉着应对、精心组织,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全年累计实现重卡销售141,848辆,同比增长5.28%; 实现销售收入403.78亿元,同比增长8.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5亿元,同比增长0.8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 2017 年 上年增 2016 年 2018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0,377,879,404.00 37,310,404,647.78 37,310,404,647.78 8.22% 21,118,994,688.40 21,118,994,68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05,143,314.31 897,580,680.29 897,580,680.29 0.84% 418,178,912.71 418,178,912.7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77,854,986.56 757,309,954.13 757,309,954.13 2.71% 411,737,097.59 411,737,097.5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71,247,697.79 887,062,931.97 887,062,931.97 110.95% -308,434,884.38 -308,434,884.38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50 1.340 1.340 0.75% 0.620 0.6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50 1.340 1.340 0.75% 0.620 0.6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98% 17.14% 17.14% -2.16% 8.88% 8.88% 率 本年末 2017 年末 比上年 2016 年末 2018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2,056,532,059.48 27,029,540,548.70 27,029,540,548.70 -18.40% 20,316,735,793.45 20,316,735,79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072,498,403.87 5,634,810,266.23 5,634,810,266.23 7.77% 4,891,820,169.94 4,891,820,169.94 的净资产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程序变更如下会计政策: 1、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以及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对于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 息的披露,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 2 的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 根据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影响如下: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并重新合理确定其计量方法。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使得 公司需调整 2018 年期初股东权益,即 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 2,678.24 万元,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2,193.57 万元,期初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109.25 万元。 2、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 响,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涉及相关报表项目的汇总或 分列列报,对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结果无影响。 上述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和 8 月 31 日发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 网。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236,952,493.85 13,304,514,322.44 8,678,477,816.23 9,157,934,77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596,768.13 290,114,458.83 248,359,328.75 173,072,75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5,491,498.37 273,952,992.19 242,629,204.01 75,781,291.9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031,419.51 1,544,397,342.00 441,335,620.77 -277,516,684.4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8,800 前一个月末普通 26,031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3.78% 427,988,12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人 2.51% 16,821,920 任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8% 15,999,997 公司-社保基金 1103 组合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0% 11,375,681 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汇添富基金-建设银行-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4% 9,000,282 汇添富基金混合型组合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0.77% 5,155,000 司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1% 4,749,900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3% 4,253,2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9% 3,937,179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3,269,74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回顾2018年,国际国内都充满了较多的变化。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特别是中 美经贸摩擦给全球经济增长、市场稳定带来了较大影响。国内经济面临转型阵痛凸显的严峻挑战,新老矛盾交织,周期性、 结构性问题叠加,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整体呈现两难多难问题增多的复杂局面。但在种种变化面前,中国经济这 艘大船依然在高基数上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各项改革措施也一一落实到位。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突破90 万亿元,同比增长6.6%;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达到71202.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6.6%。 报告期内,受车辆合规性要求趋严,车辆新购增多,大型基建项目陆续开工,国内消费升级,物流业蓬勃发展等多重因 素影响,国内重卡市场继续保持小幅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总量保持在高位运行。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行业实现重 卡销售约114.79万辆,同比增长2.78%,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2018年公司抓住行业高位增长的机遇,坚持以市场和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宗旨,坚持把质量提升作为第一要 务,沉着应对、精心组织,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全年累计实现重卡销售141,848辆,同比增长5.28%;实 现销售收入403.78亿元,同比增长8.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5亿元,同比增长0.8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营销能力提升显著,产品结构日趋优化。工程车辆继续保持行业优势地位;搅拌车 市场牢牢占据行业首位;天然气重卡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通过开展牵引车品牌提升计划,牵引车产品 布局完善,品牌提升明显。载货车及专用车也均实现较大突破。公司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国内重卡行业出口首位。公司整车技 术水平再上新台阶,产品质量取得新突破。公司坚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深入实施精品车型工程,加强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 及技术支持与服务,确保整车技术水平及可靠性稳步提升。2018年9月,公司的展车成功参展德国汉诺威车展,受到市场专 业人士的一致好评,产品向高端国际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公司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果。公司深化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开展 专项成本分析,深挖公司降本增效潜能,同时通过经营机制变革引导全员主动参与成本控制,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成本,降本 增效取得显著成果,企业经营质量迈上新台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整车销售 37,379,460,457.12 3,167,842,355.91 8.47% 8.65% 10.14% -1.2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并重新合理确定其计量方法。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使得公司需调整 2018年期初股东权益,即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2,678.24万元,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193.57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增 加109.25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