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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河化: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各方就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等在内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发生变
化,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诸多不确定
性因素,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董事:万寿义   杜惟毅      马云星


                                     2017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