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河化: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2-28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18-00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20 日-2018 年 3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
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15 日(星期四)。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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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2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划转资产及负债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
职作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决议提示
上述提案 7 须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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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8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 √
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终止实施划转资产及负债至全资子公司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
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
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
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 年 3 月 19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
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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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联 系 人:覃丽芳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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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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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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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划转资产及负债至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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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议案》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
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
明确指示。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
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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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邮箱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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