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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河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潘勤)2019-03-1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潘勤)


    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2018 年
度,本人严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事项,维护了公司和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
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战略决策、审计监督、薪酬激励和提名任
命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自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出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潘勤         6           6          0          0             否
    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出席会议中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
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及核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公司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半年
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向关联企业借款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2017 年审议的以上
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
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提名聘任的高
管人员进行审核与评估,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与能力。
    (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公司年审计划、审核年度审计
报告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审阅意见;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实
施和完善;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安全性、有效性。
    (三)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对在公司领薪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薪酬
管理办法,薪酬的发放标准合规、合法,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与公司董
事、高管对南松医药重组并购标的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2018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
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时,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也持续进行监督检查,在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保持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在董事会会议
上充分发表意见,为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的专业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
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
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潘勤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