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6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 9 人,实际参
加人数为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七条之(三)原文为: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2、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还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
配的决议披露时,已有独立董事就此发表意见的,还需同时披露独立
董事意见。
拟修订为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
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
传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