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欣龙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下称,《通

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

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 号) ,要求所有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 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上述文件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的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2)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 年4 月30 日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

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财会〔2019〕9 号)。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2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示: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3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

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

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

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

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

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

的修订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

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4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

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