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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2017-06-20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公告编号:2017-047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9日发出书
面通知,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曹
焰、李辉、徐锴。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曹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简历见
附件)。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9 日


    附件 1:曹焰先生简历

                                  1
    曹焰,男,1959 年 7 月出生,汉族,北京人,1983 年 3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 年 7 月毕
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
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
职董、监事。
    历任中电投物流贸易公司筹备组组长,中电投物流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
书记,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组副
书记,国家电投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曹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无
在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
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
    曹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
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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