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关于阜城新能源对外投资公告2017-11-30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7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阜城新能源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阜城新能源增资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
团阜城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城新能源)增加注册
资本 23,201.51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阜城新能源于2017年1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城150MW风电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衡水市行政
审批局核准的批复,项目预计于2017年11月底开工建设。为实现工程
建设目标,阜城新能源拟增加注册资本金23,201.51万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述投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
报告:
项目静态总投资为 111078.99 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7405.27
元。按标杆上网电价约 0.59 元/kWh(含增值税)测算,项目建成
后平均年新增净利润约 50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要求,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
发展规划要求,是公司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积极措施,将明显增
加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需征用及租用部分土地,在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风险。公
司将积极与当地政府落实用地事宜,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三)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项目将显著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成为公司未来新的经济
增长点。考虑到项目建设所需时间因素,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6 届 4 次董事会决议。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