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易县新能源参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并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 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参与集团 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可盘活公司资金,提高资产周转率。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