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并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和顺项目工程建设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顺新能源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同时依风科技以其持有的和顺新能源股份质押给东 方能源,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 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