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关于为和顺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10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和顺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家电投集团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
顺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由东方能源与山
西依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风科技”)共同设立,
主要开发建设和顺县 20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详见 2016-038-
对外投资公告)。
和顺新能源目前已取得建设银行项目贷款授信批复,贷款额
度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期限 15 年,综合利率为基准下
浮 3%。该贷款需东方能源提供担保,同时依风科技将其持有和
顺新能源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东方能源。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和顺风电建设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槐树街 21-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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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张作栋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28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9 日
7、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与建设及
其技术咨询服务。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3MA0GR67G0T
9. 根据当地项目管理的需要,东方能源持股比例为 49%,
依风科技 51%。根据合作协议和章程约定,和顺新能源董事会设
5 名董事,东方能源推荐 3 名,即和顺新能源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总监均由我方委派,并通过双方补充协议约定,东方能源拥
有和顺新能源 65%表决权和 65%收益权,对和顺新能源实施实质
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应以控
制为基础,经年审会计师同意,和顺新能源自 2016 年纳入东方
能源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和顺新能源股权结构图。
王春荣 刘小平 席宝山
99.75% 0.20% 0.05%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49%,实际控制 65%) 山西依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1%,实际控制 35%)
国家电投集团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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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顺新能源目前还处于项目建设期,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
况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31 日
总资产 775,562,793.85 825,706,135.95
负债 447,562,793.85 497,706,135.95
净资产 328,000,000.00 328,000,000.00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0
净利润 0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
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
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东方能源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
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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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为保证和顺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为其银行贷
款提供担保。
2. 和顺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其 65%的权
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
进行控制,为了满足和顺项目工程建设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顺
风电项目投资回报符合公司要求,预计可在年内部分投产,本次
担保风险较小。
3. 依风科技以其持有的和顺新能源股份质押给东方能源。
4.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是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依风科技以其持有
的和顺新能源股份质押给东方能源,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
围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
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6届6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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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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