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3-27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0年4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
1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上
午9:15至2020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10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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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4名)
1.01 关于选举王振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高长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沈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李庆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1
人)
2.01 关于选举赵长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一、二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同时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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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提案编码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外的所有
100 √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0 应选人数(4)人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振京先生为第六届董
1.01 √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高长革先生为第六届董
1.02 √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沈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1.03 √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庆锋先生为第六届董
1.04 √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00 应选人数(1)人
的议案
关于选举赵长利先生为第六届监
2.01 √
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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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
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国家电投集团东
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
3.登记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
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徐会桥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5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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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xuhuiqiao@sohu.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能源资本
部
邮政编码:050031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无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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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
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如提案 1,采用累计投票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向董事候选人中投出任意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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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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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现持有东方能源(股份性质及数量)。兹全权委
托(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席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行使会议议案
的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 应选人数(4)
1.00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关于选举王振京先生为
1.01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
案
关于选举高长革先生为
1.02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
案
关于选举沈锐先生为第
1.03 √
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庆锋先生为
1.04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
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 应选人数(1)
2.00
事会监事的议案 人
关于选举赵长利先生为
2.01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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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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