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7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5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
于2020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
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王同明、张俊才、徐锴。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赵长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张俊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其他公司任何
职务。公司对张俊才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赵长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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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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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长利先生简历
赵长利,男,1974 年 9 月出生,汉族,吉林德惠人,1997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电投融和控股投资有限
公司党组成员,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电
投资金结算管理中心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
组成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
厅长(挂职)。现任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赵长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在
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与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
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赵长利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
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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