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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的通知,首钢集团

已将原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部分限售流通股股份解除质

押,并同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

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概况

     首钢集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关于首钢总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77

号),核准首钢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其中可交换公

司债券(一期)已完成发行工作。

     二、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押
            第一大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东及   (万股)    日期        期日
                                                              股份比例
            一致行
                                        1
               动人
                                                                                         用于可交
                                                         办理解      华泰联
                                                                                         换公司债
首钢集团有                                               除质押      合证券
                是         90,000    2017-8-25                                  21.43%   券(一期)
  限公司                                                 登记之      有限责
                                                                                         的股票质
                                                           日        任公司
                                                                                            押
                                                                                         用于可交
                                                         办理解      华泰联
                                                                                         换公司债
首钢集团有                                               除质押      合证券
                是         60,000    2017-8-25                                  14.29%   券(二期)
  限公司                                                 登记之      有限责
                                                                                         的股票质
                                                           日        任公司
                                                                                            押
   合计         -          150,000         -               -              -     35.72%       -

     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解除
                第一大
                              解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押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质权人
                               (万股)             日期           日期                  所持股份
                一致行
                                                                                          比例
                    动人
                                                                              华泰联合
首钢集团有限
                     是        120,000         2017-4-25        2017-8-24     证券有限    28.58%
    公司
                                                                              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
首钢集团有限
                     是         60,000         2017-5-17        2017-8-24     证券有限    14.29%
    公司
                                                                              责任公司
   合计               -        180,000               -               -           -       42.87%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首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198,760,87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8%,本次质押股份 15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36%,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8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3%。本次变动后,首钢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5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6%。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首钢总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

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177 号);
                                                2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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