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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独立董事对拟提名的副总经理人选的独立意见2017-10-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拟提名的副总经理人选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尹田、张斌、杨
贵鹏对拟提名的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的情况进行了审查,按照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刘建
辉总经理提名王相禹、孙茂林、李景超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人选,提名程序等合法有效。
    2、王相禹、孙茂林、李景超同志不存在《公司法》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副
总经理的情形,同意三位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