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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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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赵民革、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何宗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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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2,100,842,105.03              127,205,940,032.97                            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555,835,314.90               24,381,433,034.94                            4.8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882,570,357.31                    43.18%        44,139,461,003.83                 5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13,510,005.64                  575.83%        1,762,405,124.56            1,18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11,080,823.68                  649.88%        1,759,975,942.60            1,432.97%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487,024,370.66                 18.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38                 574.56%                 0.3332             1,186.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38                 574.56%                 0.3332             1,186.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2%                   2.80%                   7.06%                   6.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542,491.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18,114,376.88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345,356.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82,479.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52,899.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57,180.50
合计                                                                                         2,429,181.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4,8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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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首钢总公司                           国有法人      79.38% 4,198,760,871     2,322,863,543 质押            1,500,000,000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2%    159,790,000                    质押           159,790,000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1%     79,900,000                    质押            79,900,0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1%     58,590,000                    质押            58,59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0.95%     50,229,858
人分红-018L-FH002 深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93%     49,270,000                    质押            49,270,000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50%     26,495,500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35%     18,650,000                    质押            18,6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0.31%     16,330,211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卓奥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27%     14,120,000                    质押            14,12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首钢总公司                                                                  1,875,897,328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9,790,000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9,900,0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8,59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50,229,858
-018L-FH002 深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270,000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6,495,500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6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
                                                                              16,330,211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卓奥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120,00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人关系;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卓奥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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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报告期营业收入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原因是客户增加票据结算方式。
3.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是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
4.专项储备较上年增加是本期计提增加,安全生产使用费减少。
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
6.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钢材市场回暖,销售价格上升。
7.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是因为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将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8.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和对外捐赠的增加。
9.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支付工程和设备款增加。
10.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偿还到期贷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对于第 1、3 项承
                                                                                                诺事项,鉴于首钢总公
                                        1、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
                                                                                                司和首钢股份经营发
                                    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
                                                                                                展实际,并考虑市场情
                                    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
                                                                                                况,2016 年 12 月,首
                                    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          资产
                                                                                                钢股份和京唐公司共
                                    市。                                                重组
                     首钢                                                                       同与首钢总公司签署
                                        2、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首秦公司和秦皇           (201
                     集团                                                                       《首钢总公司与北京
                                    岛板材均为本公司下属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4年4
                     有限                                                        2012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及
                                    (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697)的下属子公司。        月 25
                     公司                                                       年 07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境内外两家          日完
                     (原名                                                      月 20           限责任公司之管理服
                                    上市公司,即首钢股份与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成)
                     首钢                                                         日            务协议》,由首钢股份
                                    的经营业务关系,保证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利益          完成
                     总公                                                                       和京唐公司为首钢总
                                    均不受到不利影响。                                   后
                      司)                                                                       公司下属部分钢铁板
                                        3、首钢集团其它从事钢铁经营生产业务的           3-5
                                                                                                块资产和业务共计 17
                                    公司,争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通过 3 至 5 年按证         年
                                                                                                家标的企业提供管理
                                    券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完成内部整合梳理,
                                                                                                服务。其中首钢矿业公
                                    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
                                                                                                司等 14 家由首钢股份
                                    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首钢股份。
                                                                                                负责,首钢凯西钢铁有
                                                                                                限公司等 3 家由京唐

                                                         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负责。同时首钢股
                                                                        份与首钢总公司将共
                                                                        同协商持续推进后续
                                                                        工作;其余承诺正在履
                                                                        行过程中。
            待未来市场好转、首钢矿业公司实现连续两
首钢    年稳定盈利,且行业整体状况不会出现较大波动
集团    的情况下,首钢总公司将启动首钢矿业公司注入
有限    首钢股份事宜,并在 36 个月内完成。在首钢矿 2017
                                                                详见
公司    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前,对于首钢股份与首钢矿 年 04
                                                                承诺 履行过程中。
(原名   业公司必要的关联交易,首钢总公司将敦促首钢 月 20
                                                                内容
首钢    矿业公司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首钢股份       日
总公    进行相关交易,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
 司)    文件、首钢股份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及信息披露程序。
                                                                资产
首钢
            本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增加所持首                重组
集团
        钢股份的股份比例而损害首钢股份的独立性,在              (201
有限                                                    2012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首钢股              4年4
公司                                                    年 07           长期承诺正常履行过
        份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              月 25
(原名                                                   月 20           程中。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首钢股              日完
首钢                                                     日
        份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首钢股份资金,保持并              成)
总公
        维护首钢股份的独立性。                                  完成
 司)
                                                                 后
            本公司系首钢股份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出具《首钢总公司关
        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即以上所列
        承诺事项,以下简称“原承诺函”),承诺于首
        钢股份与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以下简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首钢    2014 年 4 月 25 日实施完毕)”)完成后,采取包
集团    括将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等相关措施减                资产
有限    少与规范与首钢股份的关联交易。为减少与规范 2015 置换
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 年 09 过程
                                                                        履行过程中。
(原名   联交易项目后的关联交易,维护首钢股份及其公 月 29 中及
首钢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于本次重大资产       日     完成
总公    置换完成后,将继续履行原承诺函内容,并进一               后
 司)    步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首钢股份
        控股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首钢股份
        (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首钢股份及其控制
        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受首钢

                             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
               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首钢股份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将遵循市场交易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
               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
               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
               过与首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
               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首钢股份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首钢股份及其控制的
               企业进行交易,而给首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
               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就首钢股份购买京唐公司 51%的股
               权,促使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唐山首钢京唐
首钢
               曹妃甸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完
集团
               成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有限                                                          2015
                   1、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公司在未取得正式              详见
公司                                                          年 09
               或临时港口经营许可证时不实际开展通用散杂               承诺 履行过程中。
(原名                                                         月 29
               货泊位工程项目(552 米岸线码头工程)港口经营             内容
首钢                                                           日
               业务。
总公
                   2、本公司承诺促使港务公司在未取得正式
 司)
               或临时港口经营许可证时不实际开展通用码头
               工程(1600 米岸线码头工程)港口经营业务。
                   本公司就首钢股份购买京唐公司 51%的股
               权,促使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唐山首钢京唐
               曹妃甸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完
               成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首钢
                   1、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钢铁确保于 2018 年
集团
               12 月 31 日前完成首钢京唐钢铁配套码头项目
有限                                                          2017
               (1240 米岸线码头工程)整体验收手续并取得正              详见 第 3 项承诺已履行完
公司                                                          年 04
               式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在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承诺 毕。其余承诺正在履行
(原名                                                         月 20
               的情况下开展港口经营业务。                             内容 过程中。
首钢                                                           日
                   2、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钢铁于 2018 年 12
总公
               月 31 日之前,完成京唐钢铁全部自建房屋的权
 司)
               属证书办理工作。
                   3、本公司承诺促使港务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完成港务公司使用的全部房屋的权属
               证书办理工作。
        首钢       本公司就首钢股份购买京唐公司 51%的股 2017 详见
        集团   权,促使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办理 年 04 承诺 履行过程中。
        有限   土地权属证书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承诺促 月 20 内容

                                   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使京唐钢铁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成全      日
                             (原名 部已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但
                             首钢     不限于京唐钢铁一期工程项目、首钢京唐钢铁配
                             总公     套码头项目(1240 米岸线码头工程)、通用散杂货
                             司)      泊位工程项目(552 米岸线码头工程)以及京唐钢
                                      铁二期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2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3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2017 年 4 月 5 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7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9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2017 年 9 月 21 日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本报告期无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指标                                  计量单位                 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                        ——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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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易地搬迁脱贫                                  ——                  ——
  4.教育脱贫                                      ——                  ——
  5.健康扶贫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7.兜底保障                                      ——                  ——
  8.社会扶贫                                      ——                  ——
  9.其他项目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按上级要求继续做好扶贫工作。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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