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赵民革、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何宗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612,322,479.74 15,143,471,941.07 -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4,543,137.40 496,597,901.20 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99,050,532.92 490,751,441.84 1.6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21,957,902.26 702,388,559.71 116.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4 0.0939 1.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4 0.0939 1.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1.88% 0.0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6,004,803,317.98 134,158,519,805.27 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135,144,990.24 26,419,676,048.08 2.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083,857.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5,864,381.1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036,231.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8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28,527.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59,138.59 合计 5,492,604.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8,43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9.38% 4,198,760,871 2,322,863,543 质押 1,500,000,000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2% 159,790,000 质押 159,790,000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1% 79,900,000 质押 79,900,0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1% 58,590,000 质押 58,59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0.95% 50,229,858 人分红-018L-FH002 深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93% 49,270,000 质押 49,27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0.72% 38,065,514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50% 26,475,500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35% 18,650,000 质押 18,650,000 北京卓奥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27% 14,120,000 质押 14,12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1,875,897,328 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9,790,000 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9,900,000 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8,59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50,229,858 人分红-018L-FH002 深 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9,27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38,065,514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6,475,500 北京安第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650,000 北京卓奥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120,000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北京 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纳木纳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石榴港商业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北京小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塞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安第 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奥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京唐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费用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2、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是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3、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4、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效益增加。 5、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产生当期所得税费用所致。 6、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综合收益减少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格变动所致。 7、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 是销售商品现金收款比例增加的影响。 8、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收回投资所致。 9、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京唐二期在建工程支付工程建设款所致。 10、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1、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 对于第 1、3 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 项承诺事项,鉴于 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上 首钢总公司和首 首钢 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 资 产 重 钢股份经营发展 集团 2、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首秦公司和秦皇岛板材均 组 (2014 实际,并考虑市场 有限 为本公司下属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证 2012 年 年 4 月 情况,2016 年 12 资产重组时所 公司 券代码 00697)的下属子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 07 月 20 25 日完 月,首钢股份和京 作承诺 (原名 将积极协调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即首钢股份与首长国 日 成)完成 唐 公 司 共 同 与 首 首钢 际企业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关系,保证境内外两家上市 后 3-5 钢总公司签署《首 总公 公司利益均不受到不利影响。 年 钢总公司与北京 司) 3、首钢集团其它从事钢铁经营生产业务的公司,争 首钢股份有限公 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通过 3 至 5 年按证券法律法规和行 司及首钢京唐钢 业政策要求完成内部整合梳理,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收 铁联合有限责任 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首 公司之管理服务 钢股份。 协议》,由首钢股 份和京唐公司为 首钢总公司下属 部分钢铁板块资 产和业务共计 17 家标的企业提供 管理服务。其中首 钢矿业公司等 14 家由首钢股份负 责,首钢凯西钢铁 有限公司等 3 家由 京唐公司负责。同 时首钢股份与首 钢总公司将共同 协商持续推进后 续工作;其余承诺 正在履行过程中。 待未来市场好转、首钢矿业公司实现连续两年稳定 首钢 盈利,且行业整体状况不会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首 集团 钢总公司将启动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事宜,并在 有限 36 个月内完成。在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前,对于 2017 年 公司 详见承 首钢股份与首钢矿业公司必要的关联交易,首钢总公司 04 月 20 履行过程中。 (原名 诺内容 将敦促首钢矿业公司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首钢 日 首钢 股份进行相关交易,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总公 件、首钢股份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 司) 应的审议批准及信息披露程序。 首钢 集团 本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增加所持首钢股份的 资产重 有限 股份比例而损害首钢股份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 组 (2014 2012 年 公司 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首钢股份保持五分开原则,并 年 4 月 长期承诺正常履 07 月 20 (原名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25 日完 行过程中。 日 首钢 不违规利用首钢股份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首钢股份资 成)完成 总公 金,保持并维护首钢股份的独立性。 后 司) 本公司系首钢股份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本公司 首钢 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出具《首钢总公司关于减少与规范 集团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即以上所列承诺事项,以下简称“原 有限 资产置 承诺函”),承诺于首钢股份与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2015 年 公司 换过程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已 09 月 29 履行过程中。 (原名 中及完 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实施完毕)”)完成后,采取包括将 日 首钢 成后 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等相关措施减少与规范与首 总公 钢股份的关联交易。为减少与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 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项目后的关联交易,维 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护首钢股份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于本 次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将继续履行原承诺函内容,并 进一步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首钢股份控股股东 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首钢股份(包括其控制的企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首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受 首钢股份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 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首钢股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 协议,并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 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首钢 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或使首钢股份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首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 交易,而给首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就首钢股份购买京唐公司 51%的股权,促使 首钢 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唐山首钢京唐曹妃甸港务有限 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完成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有限 1、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公司在未取得正式或临时港 2015 年 公司 详见承 口经营许可证时不实际开展通用散杂货泊位工程项目 09 月 29 履行过程中。 (原名 诺内容 (552 米岸线码头工程)港口经营业务。 日 首钢 2、本公司承诺促使港务公司在未取得正式或临时港 总公 口经营许可证时不实际开展通用码头工程(1600 米岸线 司) 码头工程)港口经营业务。 本公司就首钢股份购买京唐公司 51%的股权,促使 首钢 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唐山首钢京唐曹妃甸港务有限 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完成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有限 1、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钢铁确保于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公司 详见承 31 日前完成首钢京唐钢铁配套码头项目(1240 米岸线码 04 月 20 履行过程中。 (原名 诺内容 头工程)整体验收手续并取得正式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在 日 首钢 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开展港口经营业务。 总公 2、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钢铁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司) 之前,完成京唐钢铁全部自建房屋的权属证书办理工作。 首钢 本公司就首钢股份购买京唐公司 51%的股权,促使 集团 京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相 2017 年 详见承 有限 关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承诺促使京唐钢铁于 2018 年 04 月 20 履行过程中。 诺内容 公司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成全部已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 日 (原名 用权证》,包括但不限于京唐钢铁一期工程项目、首钢京 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首钢 唐钢铁配套码头项目(1240 米岸线码头工程)、通用散杂 总公 货泊位工程项目(552 米岸线码头工程)以及京唐钢铁二 司) 期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