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8-12-15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9),公司定于2018年12月
27日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14日,公司收到控
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9.38%,以下简称“首钢集
团”)《关于提交首钢股份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的函》,向公司提出增加《关于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对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部分承诺的提案》的临时提案,提
请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首钢集团提出增加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
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关于增加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内容不变,现将会议
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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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2018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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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及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之管理服
务协议>的提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需回避表决。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发布的《关于首钢集团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及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的提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需回避表决。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发布的《关于向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该提案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2月8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提案四《关于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对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做出的部分承诺的提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且原承诺是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因
此本次承诺变更提案仍将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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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公
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
日发布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 √
限公司及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之管
理服务协议》的提案
2.00 关于向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 √
提案
3.00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
关于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对北京首
4.00 √
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部分承诺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25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9号院2号楼三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
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
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4
记(需在2018年12月2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2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涉及的
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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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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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不能
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及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 √
任公司之管理服务协议》的
提案
关于向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
2.00 √
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提案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
3.00 √
的提案
关于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变更对北京首钢股份有
4.00 √
限公司做出的部分承诺的提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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