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首钢集团拟提交首钢股份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变更部分承诺事项” 的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拟 提交首钢股份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 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做出的部分承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上述提案涉及的变更事项,均是根 据实际状况做出的,提案内容属于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 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提案提 交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签名): 二○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