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07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 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以公
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
年 7 月 4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
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5 日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6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 121 号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司四楼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汤发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共计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为 752,879,572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472,055,068 股的 51.1448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
份数量合计为 752,523,2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20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
356,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
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由于个旧锡都实业总公司和个旧聚源工矿公司
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个旧锡都实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954,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7%;个旧聚源工矿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38,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02%,上述持股数量未单独计入中小投资者持股数量)共 15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373,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2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017,3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
股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56,3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有表决权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表决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决权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股) (股)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752,879,572 752,592,372 99.9619 287,200 0.0381 0 0.0000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 的中小股东 的中小股东
其中:中小股 有表决权股 有表决权股 有表决权股
3,373,682 3,086,482 份数量的比 287,200 份数量的比 0 份数量的比
东表决情况
例(%) 例(%) 例(%)
91.4870 8.5130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有表决权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占代表有表
表决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决权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决权股份数 决权股份数
(股) (股)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量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752,879,572 752,668,172 99.9719 211,400 0.0281 0 0.0000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 的中小股东 的中小股东
其中:中小股 有表决权股 有表决权股 有表决权股
3,373,682 3,162,282 份数量的比 211,400 份数量的比 0 份数量的比
东表决情况
例(%) 例(%) 例(%)
93.7338 6.2662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晓东律师、冯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