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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09-1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客观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4.5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共同利益。本次公司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独立董事: 郑家驹     谢云山     邵卫锋     尹晓冰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