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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业股份:第七届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9-04-17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
序、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运转有效,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建立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
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云
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
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监事:羊慎、李云、李林、陈图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