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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2018年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07-1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保证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和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产业集团经理层、战区董事长、总经理。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公司综合人力部负责组织考核工
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把关实施方案与考核结果,维护考核
的公平与公正。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
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
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2018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率不低
                                   于 240%。
                                   2019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率不低
                                   于 560%。
                                   2020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率不低
                                   于 1060%。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行使当期权益,具
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考核等级                          对应行权比例
             A/B/C                                 100%
            D 及以下                                 0%
    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等级为 A 、B 或 C,则可 100%行使当期全部份
额,若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等级为 D,则无法行使当期份额。未能行权的
份额由公司安排统一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在每一行权期所对应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股票期权激励期间计划年度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综合人力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公司每年年底由综合人力部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工作态度、工
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工作贡献等因素进行考核,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
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上级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各部门通过考核及时对考核成绩较差人
员提出改进方向、意见,对不合格人员及时劝退。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
结果有异议,可与综合人力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在收到
通知后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由综合人力部保存,待本计划实
施结束起三年后由董事会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