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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调整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方案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方案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购房尾
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为进一步更好地完成发行,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购房尾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12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购房尾款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1、原发行方案中 “发行规模:本期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其中
优先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 28.5 亿元,次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
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调整为“发行规模:本期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 25 亿元,次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
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
    2、原发行方案中“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保证人:中南建设”调整为“原始
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中南建设”;
    3、原发行方案中“产品期限:专项计划存续期 3 年”调整为“产品期限:不超
过 3 年”;
    4、原发行方案中“公司担任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保证人,承诺对本专项
计划发行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调整为“公司担任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承诺对专项计划
财产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
承担补足义务。”
    除以上条款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