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设:关于为绍兴锦嘉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9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绍兴锦嘉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967,581 万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6,075,7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 349.21%,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绍兴上悦城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 49%的绍兴锦嘉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绍兴锦嘉”)以公允价值 45,700 万元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国际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嵊州市城南新区 R/B2018-29、30 地块土
地使用权及该地块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对应的 100%资产收益权,18 个月后按约定
公允价格进行回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中南锦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
有的绍兴锦嘉 49%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45,700
万元。
公司 2018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西安嘉丰等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详见 2018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29 日及 2019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
担 公司 方最近 可使用 是否
保 被担保方 权益 一期资 已担保 可使用 担保 占公司最近 已担保 未使用 担保额度 关联
方 比例 产负债 金额 担保额度 金额 一期股东权 金额 担保额度 审议情况 担保
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益比例 (万元) (万元)
2018 年 第
十、十三
公 绍兴锦嘉置业有限 100% 97.51% 470 次 第 三2019 否
、
0 461,70 45,700 2.63% 45,700
司 公司 年 次
临时股东
大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绍兴锦嘉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5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二路 1 号办公楼 105 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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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姚可
注册资本:2,040.8163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自有房屋出租、房
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负债 营业 营业
时间 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总额 收入 利润
2018 年度
45,586.82 43,555.07 2,031.75 0 0 -12.09
(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72,980.40 71,160.34 1,820.06 0 0 -83.73
(未经审计)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兴业国际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 45,700 万元。
3、保证范围:基于有关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主债权金额(包括
一般回购款、溢价回购款等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兴业国际信托为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不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用、公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而给兴业国际信托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有关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十四、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
审议认为: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偿债
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为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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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6,075,716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 349.2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883,2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权益的 50.77%;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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